各区县(市)档案局、市直各协作组:
今年11月28日,是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10周年纪念日。十年来,《条例》为增强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、推动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为抓住这一有利时机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、宣传活动,经局务会研究同意,就我市纪念、宣传活动作如下安排:
一、开展“你对《条例》知多少?”问卷调查活动。在《条例》颁布10周年纪念日前后,由市局统一印制、发放3000张“你对《条例》知多少?”调查问卷,使全市近3000名档案工作者进一步加深对《条例》的认知、了解,充分运用《条例》等法律武器开展档案工作、促进事业发展。
二、开辟“纪念《条例》颁布10周年”网上专栏。组织全市档案工作者撰写纪念文章,在市局开辟的网上专栏中登载,把纪念、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。
三、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纪念《条例》颁布10周年征文活动。征文主题是“档案事业与档案法制”。征文时间从2008年6月20日至9月30日止。各单位报送1-2篇纪念文章,征文可采用论文、经验报告、调查报告、通讯等体裁。省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,对一、二、三等奖给予奖励,并分别在《档案时空》、《常德档案》上予以登载。征文来稿一式两份分别寄送市局和省局,并注明“纪念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颁布10周年征文”字样。市局邮箱:cddaj@vip.163.com,电话:7786234,联系人:李志刚、魏子亚;省局地址:湖南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,电话:0731-2217268,联系人:黄禹康、傅鹏翔。
四、开展形式多样的其他纪念、宣传活动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《条例》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,结合开展“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”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,在11月28日前后组织诸如报告会、座谈会、演讲比赛、档案展览等活动,不断营造社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的氛围。
常德市档案局
2008年6月24日